中國旅行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替代證件,通常頒發給下列幾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鄉證,但擬前往大陸的港、澳人士;
未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但擬前往大陸,或需從國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台灣人士;
在外國出生的兒童,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均為中國國籍,且未獲其他國家永久居留權者;
在外國遺失護照的中國大陸籍旅行者;
領事官員認為不便或不必持用護照的其他人員。
因此,憑藉中國旅行證是可以前往大陸旅遊的,包括前往拉薩等地。但是無法前往需要辦理邊境證的地區,比如珠峰阿里等地。如果需要前往這些地方旅遊的遊客,仍需辦理台胞證,以及入藏函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