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自然保護區成為近30年來西藏環境保護的一大主題,,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從20世紀70年代起,西藏加大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資金投入,並在珍稀動植物棲息、繁殖、生長地劃定禁獵禁采區,進入20世紀80年代開始進行自然保護區的區劃工作。1985~1988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先後批准建立墨脫、察隅、波密崗鄉、林芝巴結、聶拉木樟木溝、基隆江村、珠穆朗瑪峰等7個以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及珍稀野生動植物資源為主的自然保護區,其中墨脫自然保護區和珠穆朗瑪自然保護區被列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991年,西藏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成立。1993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又批准建立了6個以保護珍稀野生動物及其生態環境為主要對象的自然保護區,包括羌塘野犛牛、藏野驢、藏羚羊保護區,芒康滇金絲猴保護區,申紮黑頸鶴保護區,林芝東久紅斑羚保護區,類烏齊長毛嶺馬鹿保護區等,保護區內全面禁止獵殺野生動物。現在,西藏共建立自治區級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3個,面積32.58萬平方千米,占全區土地面積的26.5%,占中國自然保護區面積的近一半,占國土面積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準27.2%。
西藏自然保護區
中國的自然保護區共分為3個類別、9種類型;自然生態系統類,內分森林、草原與草甸、荒漠、內陸濕地及水域、海洋和海岸5種類型;野生生物類,內分野生動物、野生植物兩種類型;自然遺跡類,內分地質遺跡、古生物遺跡兩種類型。西藏現有的和擬設的自然保護區,包含了上述3個類別9種類型中的大多數內容。目前,列入國家級珍稀動植物保護種類共計164種,自治區級重點保護物種16種;有四十多種受到重點保護的動植物是青藏高原和喜馬拉雅山區所獨有的。
自然保護區作為宣傳教育的基地,通過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自然保護科普知識的宣傳,使各族公民的自然保護意識得到很大提高。
西藏自然保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