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考古文化遺址證明,遠在2萬年前即舊石器時代晚期,西藏高原就已有人類生活棲息,及至新石器時代,人類分佈更加廣泛;西藏的多處史前文化即與同期中原文化有聯繫。據臧漢文史籍,西藏高原與內地的經濟文化交流,自漢代便有據可考征,隋唐以來千百年間更是連綿不斷,逐漸深化。
西元6世紀下半葉至7世紀初,崛起於今西藏山南地區的雅隆部落逐漸征服早先互不統屬的各個部族,建立起統一的吐蕃王朝,通過吐蕃王朝與唐朝聯姻以及民間往來的全面發展,西藏與祖國內地的政治、經濟、文化交流進一步廣泛深入。9世紀下半葉,吐蕃王朝土崩瓦解。藏文史籍稱以上時期為“贊普時期”,稱此後300多年為“分裂時期”—那時吐蕃故地種族分散,群雄割據;中原地區也處於政權頻繁更迭的五代十國及宋遼夏金時代。
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元朝(1206~1368年)中央將西藏置為直轄地,設烏思(前藏)、藏(後藏)、納裡速古魯孫(阿裡三圍)等三路宣慰使司,直屬宣政院管理。明朝(1368~1644年)對西藏實行“多封眾建”的政策,通過分封三大“法王”、五“王”等眾多政教首領實施對西藏的管理。上述時期,西藏經歷了薩迦、噶瑪、帕竹、第悉藏巴等地方政權的更迭。清朝定鼎後,通過設置駐藏大臣、制定施政章程、調整西藏地方在政制措施,對西藏的施政進一步制度化、法律化,管理全面而深入。藏文史籍中稱明末清初至20世紀中葉為“甘丹頗章政權”。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及其政教地位即由清王朝的冊封扶持而逐漸確立、延續和壯大;清代西藏的行政區劃,則由達賴喇嘛轄區、班禪額爾德尼轄區、駐藏大臣直轄區,以及受駐藏大臣統轄的若干局部分封構成。辛亥革命(1911年)後,民國歷屆政府雖無暇西顧,但在十三世達賴喇嘛、九世班禪額爾德尼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坐床過程中,以及其他一些重大事件的處理上,仍按歷史定制行使了中央政府的權力。歷屆“國民會議”等全國性的權力機關中亦均有原西藏地方政權及班禪額爾德尼推薦的代表參加。
西藏考古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56年,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1959年,西藏人民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黑暗落後的封建農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
悠久的歷史,給西藏留下了個眾多蜚聲中外的名勝古跡和宗教聖跡,分佈廣泛,內容豐富,是西藏發展旅遊事業的歷史文化資源。
西藏傳統文化體系是一個多元複合體,是中華文化中富有特色的組成部分之一。其中包括高原特色濃郁的農牧業文化、服飾文化、飲食文化、民居文化、節慶文化、民間文學藝術及婚俗、葬俗、禮儀禁忌等民間習俗,藏傳佛教、苯教、民間宗教等內容構成的宗教文化,閃耀著古代科技之光的天文學、曆算學、醫藥學以及建築工藝、五金工藝、紡織工藝,浩如煙海的各類文獻典籍,藝術精湛的繪畫藝術、雕塑藝術和令人陶醉的音樂、舞蹈、戲曲、曲藝,以及遍佈全藏的名勝古跡,等等。內涵豐富、風格獨特的西藏文化,使西藏的人文旅遊資源極富特色,令西藏之旅魅力無窮。